科教城2020年科技创新奖励申报指南

2021-01-28 09:27:00
常州科教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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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帮助科教城内入驻机构申报科技创新奖励,特编写该申报指南。

一、上级奖励配套

1. 对作为完成单位的科技成果获国家级、省部级科技奖励的入驻机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用于奖励成果完成团队和对奖项做出贡献的科技服务管理团队。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包括国家科学技术奖、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和国家科学技术部发布的《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法》范围内的其它省部级科学技术奖。

申报主体:相关单位所在载体

申报材料:

获奖证书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2. 对获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的入驻机构,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的入驻机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主体:相关单位所在载体

申报材料:

获评的政府文件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3. 对获评国家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含省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园)的入驻机构,分别给予10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主体:相关单位所在载体

申报材料:

获评的政府文件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4. 对获批省级及以上“两站”(企业院士工作站、企业博士后工作站)、“三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或新型研发机构的园区科技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主体:相关单位所在载体

申报材料:

获评的政府文件或证书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5. 对作为牵头单位获批省级及以上技术创新联盟的入驻机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作为牵头单位获批市级技术创新联盟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主体:相关单位所在载体

申报材料:

获评的政府文件或证书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于2021年1月31日前向科教城管委会科技创新处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报视为放弃。联系人:吴新明,电话:86339769。

二、创新能力奖励

6. 对获评中国专利金奖、江苏省专利金奖的入驻机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主体:相关单位所在载体

申报材料:

获评的政府文件或证书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7. 设立科教城创新成果奖,对获发明专利授权的创新成果,园区公共研发机构和科技企业可按5000元/个的标准进行申请;对通过PCT或巴黎公约途径向外国申请发明专利的创新成果,园区公共研发机构和科技企业可按2万元/个的标准进行申请。

申报主体:相关单位所在载体

申报材料:

1)授权发明专利汇总表盖单位公章;

2)授权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3)授权证明文件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8. 设立科教城高校年度创新能力提升奖,支持园区高校以发明专利的形式创造创新成果,年度申请发明专利不低于700件、300-699件、100-299件、50-99件的园区高校,可分别申请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励金额分别为100万元、40万元、15万元、8万元。

申报主体:园区六所高校

申报材料:

1)发明专利申请汇总表盖单位公章;

2)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通知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9. 对牵头制定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入驻机构,给予5万元的奖励。

申报主体:相关单位所在载体

申报材料:

1)国家标准委员会同意制定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文件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2)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发布文件或公告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于2021年1月31日前向科教城管委会科技创新处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报视为放弃。联系人:谭露燕,电话:89857966。

(三)优秀入驻机构表彰

10. 设立科教城优秀专业孵化器奖,每年对园区入驻机构运营的专业孵化器进行绩效考核,对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见附件2:优秀孵化器申报表

11. 设立科教城优秀中介服务机构奖,每年对园区中介服务机构促进园区产学研合作、高企申报、科技项目申报、人才项目申报等工作情况进行评比,对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并优先向园区单位推荐。

见附件3:优秀科技服务机构申报表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于2021年1月31日前向科教城管委会科技创新处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报视为放弃。联系人:黄劲松,电话:86339951。

备注:

1.近三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单位,不得申请奖励;

2.所有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时需提供一份承诺函(参考格式附后);

3.申报材料须从科教城智慧园区系统上传填报。如因特殊情况无法从系统申报的,需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网址:

http://222.185.127.201:9100/#/web/home

 附件1承诺函.docx

附件2优秀孵化器申报表.docx

附件3优秀科技服务机构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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