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江苏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申报的通知

2020-11-05 09: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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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有关单位,各市(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无锡经济开发区经发局、财政局:

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第二批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苏财工贸〔2020〕108号)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江苏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安排工作的通知》(苏工信投资〔2020〕536号),现就做好2020年度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以下简称“综合奖补资金”)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须在无锡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未列入统计口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企业,如达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标准,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由企业提供情况说明及相关材料,由所在地县级及以上统计部门审核,如符合相关标准,可视同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申报);

(二)企业需有正在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方向和江苏产业结构调整支持方向,项目实施地在无锡境内;

(三)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应取得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或核准文件;

(四)企业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已购置设备的发票金额需达到1500万元;

(五)企业自2017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信用状况良好,未有严重失信行为。

二、申报材料

1.《2020年度江苏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1);

2.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或核准文件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无锡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报告》(报告出具时间需在2020年10月1日后);

5.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对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并承诺企业自2017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未有严重失信行为(附件2);

6.企业同意税务机关提供本企业税收数据的授权书(附件3);

7.企业2018年、2019年度审计报告(附有二维码),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正文(须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8.企业2019年度购置设备发票清单(附件4)及发票复印件。

三、申报流程

(一)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地工信部门提出申请,于11月15日前按要求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

(二)各市(县)区工信部门受理企业申请材料后,会同同级财政、统计等部门进行审核并填报审核汇总表(附件5)。

(三)各市(县)区工信部门、财政部门请于11月22日前联合行文一式两份并附审核汇总表、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两份报送至无锡市工信局、财政局(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

四、工作要求

请各地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加强与同级统计、税务等部门的沟通衔接,为企业申报做好指导服务,按各自职责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对资金申报全过程的监察和监督。

联系人: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何建桃      电  话:81821668

   附件1:2020年度江苏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申请表.xls

   附件2: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docx

   附件3:企业同意税务机关提供本企业税收数据的授权书.docx

   附件4:企业2019年度购置设备发票清单.xls

   附件5:2020年度江苏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申请审核汇总表.xls


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无锡市财政局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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