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度常州市促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0-08-03 09:12:00
常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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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民政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保障局,各慈善分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0年度常州市促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民政局                 常州市慈善总会

2020年7月28日

2020年度常州市促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建设“五大明星城市”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有效调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公益服务需求,特制定本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益导向、需求为先。社会组织承接的社会服务项目,应当具有广泛的社会需求和迫切的现实需要,关注弱势群体,关注基层社区,并具有目标定位公益性、服务理念创新性、项目策划科学性和实施主体专业性等特性。

(二)坚持政府主导、广泛参与。在党委政府纵览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下,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专业性、公益性、广泛性、灵活性等特点,搭建社会组织参与平台,完善政策支撑体系,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服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宣传公益、参与公益、崇尚公益、践行公益的正能量。

(三)坚持分类指导、项目推进。针对社会组织不同的业务领域和服务范围,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以及社会化运作的原则,以政府购买、扶持社会服务项目为引领,吸引更多社会组织承担自身业务领域和服务范围的社会服务项目,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社会服务需求,鼓励社会组织打造公益项目品牌。

二、项目范围

(一)养老为老类。大力弘扬敬老、爱老、孝老的传统美德,积极开展各项涉老服务,在困难老人中开展微心愿征集认领活动,为龙城老年人提供有利于满足其各方面需要和提升其生活质量的各类服务项目。

(二)助残助孤类。为残障人士等提供有利于提高其生活质量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各类服务项目,为孤弃儿童、困境儿童等提供有利于其身心健康成长的各类服务项目。

(三)帮扶济困类。为因病、因灾等原因导致陷入困境的家庭和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帮扶,以及为其它生活困难的居民家庭提供帮扶支援服务和落实保民生项目。

(四)扶贫协作类。围绕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户开发经济、发展生产、摆脱贫困、生态保护以及三农科技的服务项目。

(五)社区建设类。围绕建立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要求,在社区发展、社区微治理、防疫抗疫等领域,为推动社区和美家园建设开展的各类服务项目。

(六)其他公益类。主要服务于精神文明、志愿服务、妇女儿童、青少年、家庭服务的公益服务项目。

2020年是全国扶贫攻坚战的最后一年,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响应济困帮扶类需求,对养老为老(居家上门服务)、帮扶济困、扶贫协作及农村地区项目将予以优先考虑。

三、参与条件

(一)参与主体:2020年1月1日前依法在我市注册登记的各级各类社会组织。

(二)参与条件:

1、社会组织及其负责人无不良记录;

2、必须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并具备申请项目的相关设施条件;

3、至少有一名财务人员负责申请项目的财务核算;

4、至少有一名专职工作人员(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优先,申报专业社工项目的社会组织必须有持证社工);

5、获得民政部门评估等级的优先;

6、有相应的配套资金来源,配套资金占项目总资金比例较高的项目优先。

7、在2020年已申报并获得部、省、市级创投资金的项目不得参加本年度的申报。一个组织最多只能申报两个项目。

8、2018和2019年度获得市级创投项目资金,但未按计划完成或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社会组织不得申报。

9、在2019年市级创投项目中获得表彰的20个优秀项目,今年将继续获得扶持,为了保证服务质量,这20个项目的执行机构今年最多再申报一个项目。(20个获得继续扶持的优秀项目名单见附件十)

(三)参与方式:请各社会组织将申请材料纸质稿(一式三份)于8月20日下午5点前送交至常州市现代传媒中心5号楼6楼常州市社会组织发展中心607室,同时发送申报资料电子稿至邮箱:1477062497@qq.com。咨询联系人:殷鼎;咨询电话: 85287086转5;15861839816 。

四、实施流程

(一)项目征集阶段( 7 28 -8 20 日)。根据前期摸排的城乡社区居民服务需求,市民政局和市慈善总会通过文件、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媒介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开征集社会组织申报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各相关社会组织可根据项目规定的范围、设计要求和自身团队特点,按照专业社工项目和公益服务项目两种类型,制定项目申报书并按要求上报。今年,对养老为老(居家上门服务)、帮扶济困、扶贫协作类项目将予以优先考虑。

(二)项目评审阶段( 8 20 -9 1 日)。项目申报汇总后,市民政局和市慈善总会将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初审,并择优评选出入围项目,确定资助金额。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项目实施阶段( 9 1 -2021 2 月底   )。项目公示期后,市民政局和市慈善总会将与获选项目服务承接方签订合同,明确项目实施的时间、范围、内容、服务要求、资金支付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并督促项目服务承接方严格按照合同组织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资金扶持。市级将安排福彩公益金和慈善资金专项用于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的实施,其中单个服务项目的引导金原则上不超过12万元。市民政局和市慈善总会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拨付引导资金,合同签署后30个工作日内拨付总引导资金的60%,结项并通过效能评估后30个工作日内拨付剩余的40%。项目未完成或评估不合格的项目将取消后期引导资金。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所有项目涉及资金须开设独立会计科目、专款专用,结项后出具项目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可做项目经费列支不超过1500元)。项目执行期间,市、区两级民政部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监管和不定期抽查,如发现有违规现象将收回资金并取消下一年申报资格。

(二)完善监管评估。市、区民政部门将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和绩效评价,市民政局和市慈善总会将委托第三方机构,通过跟踪督查、业务指导等方式,及时掌握项目进展的有关情况;其中跟踪督查主要包括月进度监控、项目档案检查和现场个别督导等形式,业务指导主要包括季度小组分享、月度沙龙和专家专题辅导等形式。第三方机构将按要求出具项目月度报告、中期报告、结项报告以及审计报告,并通过常州市现代社会组织发展中心网站公开相关内容。监督电话:常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处0519-85681591。

(三)强化宣传引导。市、区两级民政部门和市慈善总会将联合新闻宣传部门对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进行深度挖掘,收集整理项目实施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感人故事、典型案例,总结凝练常州在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服务过程中的新亮点、新举措,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宣传表彰,打造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的“常州模式”“常州品牌”,不断提升常州“慈善之城”和文明城市的影响力。

 

附件:       附件1:项目申报文件目录.docx

附件2-附件4(资质证明).docx

(2.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对照表,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资金使用承诺书)

附件5:申报书模板.doc

附件6:服务对象情况调查报告.docx

附件7:小组工作计划模板(专业社工项目使用).docx

附件8:个案情况预估表(专业社工项目使用).doc

附件9:资金使用办法.docx

附件10:2019年常州市促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20个获表彰项目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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