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 “蓝色粮仓科技创新”等3个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发布

2020-03-25 11:13:00
锐动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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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 “蓝色粮仓科技创新”等3个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发布

近日,科技部陆续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20年项目指南,第一批发布了“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等13个重点专项,中央财政经费概算超30亿元;“蓝色粮仓科技创新”重点专项等3个重点专项,中央财政经费概算超9亿元。


2020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指南发布统计

(截至3月25日)

序号

专项名称

任务、研究方向或项目

中央财政经费概算(亿元)

1

“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重点专项

2020年指南在五个方向,按照基础前沿技术类、共性关键技术类和示范应用类,拟启动33个项目

5亿元

共性关键技术类项目,配套经费与国拨 经费比例不低于 1:1;示范应用类项目,配套经费与国拨经费比例不低于 2:1。

2

“网络协同制造和智能工厂”重点专项

拟围绕制造业核心工业软件、智能工厂共性核心技术及解决方案、企业网络协同制造平台、区域产业集成技术和应  用示范以及基础前沿理论等任务,按照基础研究类、共性关键技术类、应用示范类三个层次,启动不少于 66 个项目

7亿元

应用示范类项目鼓励充分发挥行业/地方和市场作用,强化产学研用紧密结合,配套经费与国拨经费比例不 低于 2:1。共性关键技术类项目,自筹经费与国拨经费比例应达到1:1 以上。

3

“智能机器人”重点专项

2020年,按照基础研究类启动不少于 11 个项目

0.66亿元

4

“重点基础材料技术提升与产业化”重点专项

2020年重点专项拟启动8个公开择优重点研究任务

0.4亿元

项目须自筹配套经费,配套经费总额与国拨经费总额比 例不低于 1:1。项目执行期为两年。

5

“战略性先进电子材料”重点专项

2020年重点专项拟启动8个公开择优重点研究任务

0.39亿

元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 1:1。项目执行期为两年。

6

“综合交通运输与智能交通”重点专项

2020年,本专项拟在4个技术方向启动7~14个项目,

2.29亿元

原则上共性关键技术类项目配套经费与国拨经费比例不低于 2:1。

7

“智能电网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

2020年拟在“多元用户供需互动用电”技术方向启动 2~4 个项目

0.8755亿元

自筹经费总额与国拨经费总额比例不低于 2:1。

8

“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重点专项

2020年拟在氢能、太阳能、风能、可再生能源耦合与系统集成技术4个技术方向启动14~28 个项目

6.06亿元

基础研究类项目,自筹经费总额与国拨经费总额比例不低于 1:2;共性关键技术类项目,自筹经费总额与国拨经费总额比例不低于 1.5:1;应用示范类项目,由企业牵头申报,自筹经费总额与国拨经费总额比例不低于 3:1。

9

“核安全与先进核能技术”重点专项

2020年拟在2个技术方向启动9~12 个项目

1.455亿元

10

“宽带通信和新型网络”重点专项

2020 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在新型网络技术、高效传输技术、卫星通讯技术 3 个技术方向启动 11 个研究任务

3.3亿元

11

“物联网与智慧城市关键技术及示范”重点专项

2020年,专项将按照特大城市、城市群、中小城市、国家新区等四类不同智慧城市重大需求,启动若干应用示范任务,开展具有示范效应和辐射作用的集成创新应用示范;另按照智慧城市“感—联—知—用—融”的共性关键技术体系, 启动若干共性关键技术与平台任务,支撑应用示范城市的集成创新。拟启动 9 个研究任务

1.8亿元

12

“地球观测与导航”重点专项

2020年度拟在导航方向设置 3 个研究任务

0.95亿元

13

“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

2020年度拟利用结余经费在媒体融合方向设置 3 个研究任务,安排不少于3 个项目

0.45亿元

14

“蓝色粮仓科技创新”重点专项

2020 年度指南发布 12 个任务方向,均为应用示范任务,重点聚焦内陆水域、黄渤海、东海、南海、远洋等典

型水域, 集成应用高效健康养殖、资源生态养护、渔场精准探测、水产品绿色加工等技术,创建深远海智能养

殖、远洋新资源开发、高值化全效加工等新模式并开展应用示范,为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养护渔业生物资源、

提升水产品品质提供科技支撑。

2.91亿元

15

“绿色宜居村镇技术创新”重点专项

2020年度拟发布 7个任务方向

 3 亿

16

“主要经济作物优质高产与产业提质增效科技创新”重点专项

2020 年度拟发布 14 个应用示范类任务方向,开发和集成优质轻简高效栽培技术并示范推广, 解决主要经济作物机械化水平低、人工成本高、产品品质和种植效益下降等问题,提升主要经济作物产业效益,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3.2 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将“蓝色粮仓科技创新”等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2. 项目的组织实施应整合集成全国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聚焦研发问题,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


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从指南发布日到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报送。

——专业机构受理项目预申报。为确保合理的竞争度,对于非定向申报的单个指南方向,若申报团队数量不多于拟支持的项目数量,该指南方向不启动后续项目评审立项程序,择期重新研究发布指南。


——专业机构组织形式审查,并根据申报情况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的评审结果,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申报单位在接到专业机构关于进入答辩评审的通知后,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正式申报书受理时间为30天。


——专业机构对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对于支持1~2项的指南方向,原则上只支持1项,如答辩评审结果前两位的申报项目评价相近,且技术路线明显不同,可同时立项支持,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过程管理开展中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后续支持方式。



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


1. 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

3. 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

4. 纳入科技部试点范围并且评估结果为A类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纳入科技部、财政部开展的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


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国务院有关部门推荐与其有业务指导关系的单位,行业协会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推荐其会员单位,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其行政区划内的单位。推荐单位名单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发布。



三、申报资格要求


1.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 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4.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0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5. 特邀咨评委委员不能申报项目(课题);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6.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7.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8. 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重点专项的申报指南。

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四、具体申报方式


1. 网上填报。本次申报试行无纸化申请,请各申报单位严格遵循国家、地方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充分运用视频会议、线上办公平台等信息化手段组建研发团队,减少人员聚集,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请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根据情况通知补交。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0年4月21日8:00至5月21日16:00。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2. 组织推荐。请各推荐单位于2020年5月26日16: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3.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4. 各重点专项业务咨询电话如下。

(1)“蓝色粮仓科技创新”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598074。

(2)“绿色宜居村镇技术创新”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598200。

(3)“主要经济作物优质高产与产业提质增效科技创新”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9199375,010-59199376。




江苏瑞策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企业整体规划、项目咨询、项目申报的现代服务型企业,两化融合服务联盟会员单位,为企业提供战略转型、管理优化、组织变革、生产方式和服务模式创新等方面的高附加值专业咨询服务。瑞策咨询始终坚持“服务创造价值、服务赢得尊重、服务打造品牌”的服务理念,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协助企业战略转型升级,帮助企业          构建项目管理体系,提供项目申报关键节点解决方案,对项目实施全程服务,协助客户解决项目中遇到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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