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17年江苏省农业重大新品种创制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17-09-26 14: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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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4〕82号)、《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发〔2016〕107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提升我省现代种业核心竞争力,补齐现代种业发展短板,决定从2017年起实施江苏省农业重大新品种创制项目,按照“问题导向、资源集聚、重点突破”的原则,开展主要食用农产品重大新品种创制工作,选育一批有良好的市场化前景、在农业生产领域有较好应用的新品种。现将《2017年江苏省农业重大新品种创制项目指南》(见附件1)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及条件

在省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育种能力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企业联合申报。鼓励具有较强“育繁推一体化”能力的企业牵头申报。

1、原则上需承担过省级及以上育种项目,具有开展重大新品种创制必需的育种资源材料、育种技术、科研设施条件及运行管理经验;

2、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企业参与申报的项目企业投入原则上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1/3;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企业投入原则上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1/2;

3、具有能够把握学科发展方向及完成品种选育任务的学科带头人,团队成员不少于6人,人员组成结构合理、相对稳定;

4、建立相对完善的产学研用结合机制并签订合作协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且知识产权和转化收益分配约定明晰;

5、同一人员只能主持或参加1个项目。

符合上述申报条件,前期育种成效明显、近10年内育成过相关新品种(配套系)并在生产中应用中表现较好的优先支持;以企业为主体、与科研院所建立协同合作关系,构建研究与应用转化机制,确保成果可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项目优先支持;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农产品项目优先支持。

二、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主要农作物、蔬菜作物、特色果树、畜禽、水产等领域的重大新品种创制。

三、支持方式

采取竞争立项方式,实行一次立项、分年实施、年度考核、动态支持、总体验收。由申报单位自行设计育种方案,提出预期实施周期和年度资金需求计划,经省级组织专家评审确定项目实施周期及资助标准。每个指南代码可支持多个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鼓励多个团队围绕同一目标开展重大新品种创制,年度考核进展好的,继续全额支持;进展不理想的,减额支持;无进展的不再支持。每个项目每年财政补助资金主要蔬菜类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主要农作物、特色水果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特色畜禽类、特色水产类原则上不超过80万元。

四、申报材料

1、申请人根据申报指南填写《江苏省农业重大新品种创制项目申报书》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经申报单位统一审核后集中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须对申报书中各项内容真实性进行认真核实,对申请人的申报资质负责,一旦发现不实申报,取消申报资格。

2、申报材料包括单位项目申请汇总表1份(格式见附件2)、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3)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6份(A4纸打印、平装)。

五、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10月15日前将所有材料报送至省农委科教处,地址:南京龙江小区月光广场8号江苏农林大厦816室,扫描电子版材料发送至1678083812@qq.com。

联系人:省农委财务处施瑾025-86263713、科教处毕冬梅025-86263804;省海洋与渔业局科教处凌立彬025-83580651;省财政厅农业处王芃025-83633155。

本文及附件可在江苏农业网(http://www.jsagri.gov.cn/)“通知公告”栏目查询下载。

项目管理办法另行制定发布。

附件:1、2017年江苏省农业重大新品种创制项目指南.doc

2、2017年江苏省农业重大新品种创制申报项目汇总表

3、2017年江苏省农业重大新品种创制项目申报书(格式).doc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

江苏省财政厅

2017年9月13日




责任编辑:毕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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